政史学院模拟法庭开庭审理扎西次姆经济纠纷案

来源:政史学院

发布时间:2008-12-02 点击:

11月28日下午,政史学院模拟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扎西次姆诉梁雅“见义勇为索赔纠纷一案”。观摩此次庭审的有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黄德明、处长蒋卫东、政史学院院长谭化容、学工办主任田波、团总支书记龙海燕、辅导员余春燕老和2008级3班的全体同学。

审判长、审判员及被告代理人入庭后,书记员薛霜宣读了法庭纪律。接着,审判长周健华让原告宣读诉讼陈词。原告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向被告提出赔偿三万元人民币。而被告则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的有效期为一年,而上诉时间距谢小云死亡时间已一年多”,反对支付赔偿。双方争执不下,继而均传唤了证人以证明各自观点。最终在审判长调和之下,双方也未达成协议,休庭十分钟后,审判长宣读审判结果:梁雅赔付扎西次姆三万元。

庭审结束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处长蒋卫东作了简评。他说:“这次庭审比较规范,每一步都严格按照法律执行,并且步骤井然有序,这是值得肯定的,但现实生活中法庭上会出现很多意外情况,希望同学们学会灵活运用知识,妥善处理。”

(院报记者团 魏丽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