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师范学院新校区一食堂民族(清真)窗口技术合作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来源:招采中心

发布时间:2021-11-08 点击: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材料做出三点更正

1.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和资格证明材料中,删除“2. 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一项,即“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不作要求。

2.材料中凡涉及“需盖公章”处,个体经营户无公章可签字,按指纹。

3.第六章中五、报价一览表更正为

报价一览表

采购编号:内师磋商[2021]-005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商名称

数量

报价

备注

1

内江师范学院新校区一食堂民族(清真)窗口技术合作服务采购

 

1

 

报价不低于12%

 

:1. 最低限价:12.00%(大写:百分之十贰点零零)(含公共服务成本均摊费)。投标人报价低于最低限价(营业总额的12.00%)的报价无效,最低限价是指投标人向采购人承诺在本食堂(档口)经营产生的营业额总产值中递交采购人营业额总产值的最低比例(采购人提取档口经营中营业额总产值比例)。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内江师范学院招标采购中心

20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