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师范学院招标工作办公室受后勤处委托,现对2016-2019年水电维修材料采取公开招商的方式确定入围供货商。竭诚欢迎新老供货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项目:水电维修材料相关产品经销商
二、项目编号:内师招2016-006
三、合同期限:2016年6 月至2019年6月
四、入围商家数量:3家
五、供货商资质
1、响应供货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销商,响应供货商为非内江企业时,为保证服务和供货,须在内江设有代理商、分公司、办事处等驻内江机构。
2、响应供货商应具备与本次招商产品相关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响应供货商应出具相应品牌生产商或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的授权书。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应出具的材料)
1、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资质或授权经销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查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七、招商文件发售及保证金缴纳
1、招标办对报名的供货商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供货商方可购买招商文件。并在2016年 6月8 日14:30之前交纳保证金10000元(壹万元),将保证金转账至户名:内江师范学院;开户行:建行内江东兴支行;账号:51001687908051502418。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中选者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未中选者请于评标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到内江师范学院计财处办理相关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投标人。
2、发生下列情况的,保证金按相应办法处理。
(1) 响应供货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准时参加招商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保证金不予退还。
(2)招商会开始后,响应供货商撤回其响应文件的,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标的响应供货商不按规定与内江师范学院后勤处签订合同的,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4)响应供货商采用虚假手段中标的,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5)响应供货商有违反采购法规行为的,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6年5月13日8 时30分到2016年5月20日18时0 分(北京时间)在内江师范学院招标办(行政楼909室)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小写:300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招商会时间:2016年6月8日14 时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商会现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商会不接受邮寄的招商文件。
九、开标地点:内江师范学院行政楼905开标厅。
十、本投标邀请在内江师范学院主页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内江师范学院招标办联系人:冯坚 联系电话:2344865(座机)
内江师范学院招标工作办公室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