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沙巴体育平台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教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6号)和内江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返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排教职工假期情况
全面排查教职工假期动向,加强对重点人员的健康筛查,动态掌握教职工基本情况。对于假期到过湖北的教职工情况,以及目前仍在疫情严重地区、近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教职工,要按有关规定认真排摸、筛查,并继续按原有“日报告”“零报告”渠道报送。全体教职工返岗前需填写《内江师范学院教职工及家属健康卡》并报所在部门、单位。
二、分类做好教职工返岗工作
按照上级部署、学校安排,要加强分类管理,统筹做好返岗工作安排。
(一)基本原则
外地教职工应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相关要求以及自身身体状况适时返回内江。教职工返回内江后,要第一时间向本部门、单位报告,并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住校内的教职工报告师院社区,电话:2256389),并主动按照流出地和内江市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相关隔离防护工作。教职工所在部门、单位要及时向学校防控办(后勤处)通报相关情况。
(二)暂不返校人员
1.目前仍停留在湖北的教职工,暂时不返校。
2.其他省份返川前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有密切接触的教职工,暂时不返校。
3.川内教职工近期与湖北等重点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的,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应严格服从属地管理,认真做好居家或医学隔离观察14天。14天后身体健康状况无异常,开学后,持有效证明方可返校、返岗。
三、已返校的教职工,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返校后需居家隔离教职工不发放临时出入证。如家庭中有一人需隔离,将收回该家庭的临时出入证。请电话通知后勤处物管科(电话:2342613,手机短号:6750,手机:13990546750,联系人:王利彬)上门取回,待隔离期结束后再返还。
(二)隔离期内,返校教职工和同住人员不能出家门,若有生活购物需要,可随时联系社区或单位党总支(直属支部)帮助解决。
(三)返校教职工务必服从社区的防疫管理规定,违者按内江市防控工作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延迟开学期间工作要求
(一)疫情防控延迟开学期间,各单位安排人员轮流加强值班值守,无值班任务人员可采取远程办公或居家上班的弹性工作方式开展工作。
(二)延迟开学期间,教师可居家教研备课,根据教务处的统筹安排,居家完成线上教学准备和线上教育教学工作。
(三)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家住校外,但因工作需要经常返校工作的教职工,可派人到校办703室办理出入校园和所住小区的相关证明。出入校园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体温检测。
(四)来校工作的教职工,请佩戴口罩。办公场所要确保通风,若多人开会要控制会议时间,人员间隔1米以上。
五、正式开学教职工返校工作安排
开学时间确定后,教职工返校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外地教职工返岗前,需自行做好返校前14天体温及身体状况记录,提交本人的健康证明卡,不允许带病和未解除医学观察的教职工返校上班。此项工作各单位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和行政负责人同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
(二)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乘坐的,应采取严密的防护措施手段,确保安全返校。
(三)外地返校人员坚持每日监测体温和身体状况,出现异常应立即上报并自行隔离。
(四)自觉服从校园封闭管理的规定和所在社区防疫管理规定。
六、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负责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全体教职员工。
特此通知。
内江师范学院教职工及家属健康卡.docx
内江师范学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0日